中华联合人寿解析诈骗类型,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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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保险产业的快速发展,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便利和保障,得到的大家普遍的认可。这也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借此机会,进行保险欺诈,危害消费者的财产安全。中华联合人寿对这一现象十分重视,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能最大程度减少大家的财产损失。同时,中华联合人寿也呼吁大家,一定要严格防范保险欺诈,无论是对自身,还是帮助他人,要时刻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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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和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等。文章源自加分广告-https://www.jiafenpr.com/1264.html

中华联合人寿提醒大家一同杜绝以下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文章源自加分广告-https://www.jiafenpr.com/1264.html

1、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文章源自加分广告-https://www.jiafenpr.com/1264.html

2、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文章源自加分广告-https://www.jiafenpr.com/1264.html

3、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文章源自加分广告-https://www.jiafenpr.com/1264.html

4、提供虚假理赔申请材料;文章源自加分广告-https://www.jiafenpr.com/1264.html

5、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文章源自加分广告-https://www.jiafenpr.com/1264.html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欺诈行为将承担以下责任:文章源自加分广告-https://www.jiafenpr.com/1264.html

【刑事责任】文章源自加分广告-https://www.jiafenpr.com/1264.html

进行保险诈骗犯罪活动,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行政责任】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

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中华联合人寿提示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提高反保险欺诈的意识,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条款,有条件的可以请业内人士进行指导,一定不要盲目从众。同时,中华联合人寿也会持续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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